消费者订购红木家具 质疑“用料不实”状告商家

 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新任命的29名员额法官向宪法宣誓,同时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,邀请西安培华学院32名师生旁听庭审。
12月4日上午10时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任命的29名员额法官身着法袍,举起右拳,面向国徽庄严宣誓:“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宪法权威,履行法定职责,忠于祖国、忠于人民,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,接受人民监督……”来自西安培华学院的32名师生随后进入法院,旁听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开庭全过程。这是一起家具买卖合同纠纷案。去年6月,市民戴某在西安某商贸公司购买了红木家具产品,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,当日戴某交纳家具定金3000元。同年8月,戴某再次向该公司交纳家具款11800元。今年2月,戴某和朋友到该公司红木家具店看货时,朋友告诉他,其所购买的家具不属于红木,戴某要求退款未果,遂起诉该公司。经过开庭审理,一审法院判决商贸公司败诉,要求该公司退还戴某交纳的家具款项。一审宣判后,商贸公司不服,上诉至西安中院。

在12月4日的二审庭审中,被上诉人戴某称,他和商贸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清楚地写着所购买的家具为红木家具,而他去看货时却发现该公司准备的家具材料却是非洲花梨木。随后他在上网查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红木国家标准后发现,国标规定的红木种类中并没有非洲花梨木,因此他要求商贸公司退款。而上诉人商贸公司则称,公司售卖给戴某的家具确实是非洲花梨木,但产品都是合格的红木产品,并附有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。因双方均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,且相关证据需要进行司法鉴定,该案当日未作判决。
西安晚报记者 高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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